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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门女婿,结婚已经十多年了,不过我的户口没迁到女方,有于家庭毛盾,女方申请要离婚,但是结婚前在女方那里修了房子,如果两个离婚后,双方财产应该怎么分配?还有一个问题?我和妻子有一个孩子己经十六岁了,请问孩子归谁?孩子的财产归谁?请问律师!我们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民事相关
2019-02-26 16:47: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目前的描述属于离婚纠纷,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的,主要考虑经济,教育,孩子年龄等。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的。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
  • 您好!双方可以协商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问题。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孩子已经有自主选择权,财产分均分
  • 离婚财产原则上是夫妻一人一半,孩子的财产是属于孩子本人的你和你妻子离婚不涉及到孩子的财产问题。孩子16岁的话离婚的时候最好问清楚孩子愿意跟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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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