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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正月初八晚撞到了一位70岁的老人,我是正常行驶,老人是横穿公路,老人是农村户口,目前老人还处在昏迷状态,车险第三者是50万,如果后期醒来够理赔吗?除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我自己需要赔偿吗?如果后期死亡了,保险够理赔吗?我需要负刑事责任,需要坐牢吗?我自己需要赔偿家属吗?

保险纠纷
2019-03-25 14:04: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看具体情况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车险也要负一定赔偿责任。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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