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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月姜某借我1万元,有借条,写的月息3分,没写还款日期。现姜某不还钱,也找不到人。老家在农村,和其弟共一处民房。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债权债务
2019-04-23 19:54:3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先找他要,不行的话到法院起诉,让法院限制他的银行卡及其以后的出行等方便的不便,这样达到逼他还钱的目的。
  •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的,方便的时候到律师所面谈。
  • 起诉民间借贷 公告送达
  • 到法院起诉
  • 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若借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
  • 证据充足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 你好,及时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建议与律师面谈
  •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钱并支付利息。
  • 搜集证据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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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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