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现在扣押6个月工资不发,我通过劳监举报,也没有按协商的发放,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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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可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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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有老板扣押工资的依据,那么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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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拒绝暴力,用法律手段维护权利。首先,必须的明确一点就是:出问题了不能盲目使用暴力或非法行为,例如人身攻击、到公司捣乱等等,这样只会使对方有机会抓住你的把柄。
2、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利用机会搜集对自己相关的证据!例如,保留以下可以证明自己曾在此工作的物证:1)工作服、工作证等;2)考勤卡、工资卡、社保卡等;3)同事证明、工作来往等
3、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利用这些证据将黑心老板绳之以法了!这有一个法律常识就是:
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4、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可以提出哪些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应缴社保费而未缴的,还可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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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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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