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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致一人死亡,无饮酒,无逃逸,自己拨打120急救和110报警,事故认定我全责,已赔偿受害者家属并取得谅解,法院判刑一年,缓刑两年,交警说驾驶证吊销,几年可以重新办理?

交通事故
2019-10-21 00:26: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果没有逃逸行为的且不属于重大交通事故的,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满两年才可以重新考驾驶证。
    如果有逃逸行为,驾驶证被吊销,且终身不能再考。
  • 一般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1、乘车人坐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的,由对方承担责任。2、责任认定有比例的话,按照比例共同对乘车人承担责任。3、乘车人坐的车在交通事故中全责的,驾驶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明知驾驶人饮酒还乘坐该车的话,乘车人对自身的伤害过失,可以减轻驾驶人的侵权责任。如果是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车祸,乘车人并无过错,比如影响驾驶人的人行为等,驾驶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因此,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全责,那么应该找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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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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