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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需要赔偿吗?花费3800不能走保险报销。学校处理结果是三方责任,这合理吗? 您好,我家孩子,小学4年纪(刚满10岁)和另一个孩子在学校教室打架,对方的一个牙齿瞌掉了一半。请问我们需要赔偿吗?1.对方孩子先动手打的人 2.打架时间是刚放学,学生都在教室里等车(私立学校,包接送学生回家的),没有老师在场。3.对方学生经过牙齿美容花费3800,保险不给报销。学校处理结果是三方责任,均摊3800。这合理吗?

其它综合
2019-02-25 15:55: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过错,应当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过错,要看情况而定,按照公平等原则处理!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建议协商处理,可以均摊费用
  • 建议协商处理,可以均摊费用
  • 建议协商处理,可以均摊费用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即学校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即未成年人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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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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