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一套住房,后再婚置换一套住房,增加10平方,在置换时已登记结婚,但置换房屋增加10平方钱全部女方出支,请问要是离婚这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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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前一套住房卖出以及置换后房屋买进的资金走向等情况,把婚前财产那部分从置换后房产中剥离是要看具体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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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当时增加的10万是否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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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房屋产权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则每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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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可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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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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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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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是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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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方可以主张婚后购买的此间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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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