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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结婚前交的首付,婚后才开始还贷,离婚的话,房子是怎么分的,离婚房产分割法律上一般是怎么规定的呢?

民事相关
2019-03-01 23:21:2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提出咨询的问题,你的情况相当复杂,需要进一步确定相关证据材料以认定主张相关权益的基本事实,诉讼处理,或协调处理方能权利最大化。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所还的房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 你好,婚姻房归有名方所有,但婚后还款可以要求离婚平分
  •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另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泌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对一方工作、职业需要的工具、图书,应分割给需要的一方;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
  • 只能就共同偿还贷款及升值部分进行分割。
  • 您好,如果是婚前出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而且产权登记在交付首付名下的话,那么离婚后一般房子归交付首付所有,婚内共同还贷的部分要对另一方作出补偿,这个由双方协议处理。
  • 你好。婚后一起还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均分割,具体情况你可以微信或者电话咨询我。
  •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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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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