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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还没离婚时,与另一女子有孕,现我已离婚,并与该女子再婚,孩子现还没出世。我曾有一子,已由前妻抚养,现任妻子未曾生育过。现在前妻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要举报我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想告我重婚。(我离婚距今不足半年) 请问: 1、前妻若告我重婚,证据充足吗?除了这个还未出世的小孩外,她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我有非法同居现象。 2、假如上述证据成立,那我否认该孩子已出生,说是中途已引产,然后把孩子藏起来。这样她是否就告不了我? 3、我与前妻已离婚了,她还有权追究我重婚吗?

刑事行政
2004-06-15 19:12: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 我在没离婚前,没有以夫妻名义与现任妻子同居生活,也没有长时间的同居现象,难道只是由于我令另一女性怀孕就足可以认定我重婚吗?而且现在我已离了婚,并与该女子结了婚。跟重婚还能扯上关系吗?
  • 我国对重婚规定得太宽松了。只要你们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是重婚。
  • 当时是否构成重婚还不能确定。
  • 你好:重婚不一定构成,但是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并致他人怀孕的行为,是你前妻所不能容忍的。夫妻之间没有尽到忠诚义务。所以你前妻利用各种方式与你算帐,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是你的过错导致一个婚姻的不正当终结。你的前一个孩子失去了正常的家庭生活,甚至失去父爱,希望你善待今后可能出现的第二个孩子,不要在他还没有出世,就因为你的问题,而东躲西藏。
  • 的确,重婚罪不一定构成.你要理解你妻子的心情,毕竟是你的行为导致她受到伤害.还有,希望你以后能够在两个孩子身上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不要让他们以后因你的过错而受到伤害.
  • 你好:有些问题并不是法律、刑罚都可以解决的,人生观、道德观、社会价值观,都是判断、衡量的尺度。
  • 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就不会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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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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