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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叫刘伟 男 在一家宾馆做前台月工资2800+200全勤奖 这家宾馆从事卖淫 我也被抓了 我才工作20多天 不清楚宾馆从事卖淫活动 只知道有按摩服务 (广告牌写着足疗按摩)我的工作范围负责开房 退房 吧台卫生 只有这些 有嫖客来我问他做什么 大部分人回答都是找老板 或者说与我们老板打过电话直接找我们老板 然后我就通过对讲机告诉老板 有客人来找你 老板通过对讲机告诉我知道了胖客人上来吧(老板和按摩人员在三楼) 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说实话我通过三楼交谈声音隐约能听出来他们在从事卖淫活动) 直到被抓前一晚 老板告诉我一会有派出所查房 让我对讲机告诉他 一会派出所来了我通过对讲机告诉他派出所来查房了 派出所说我通风报信 请问我这样构成犯罪吗?我被刑事拘留二十多天家里找关系办理的财保 定的容留介绍卖淫 我和嫖客们都不认识 他们和老板直接联系 我这样构成介绍容留卖淫罪吗? 现在案件还没到检察院 如果案卷到检察院还需不需要找关系 或者找律师请求不起诉?

刑事案件
2019-02-22 14:04: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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