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还未交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可以起诉么?承租方还有一万五千元的押金在甲方,她可能是想从押金中扣除这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所以沟通后还是没把租金交上来,最后房屋租赁到期后押金不要了就直接撂挑子走人,这种情况甲方可以起诉乙方么,胜诉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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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对方么有支付租金 您是可以起诉 要求对方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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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2、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3、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4、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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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商铺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所以,你所说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定期的不动产租赁,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退回押金有权不再跟你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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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