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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 应该向那家法院起诉?

其它综合
2019-07-09 11:38: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协商不成,起诉处理,争取合法权益
  •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 如果你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写一份诉状,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以是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过为前提的,即通行的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释(2001)14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在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即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从而形成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定化。
  • 通常情况下,对于劳动仲裁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的,如果人民法院根据审查发现确有不合理的地方或者其他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方面,对于之前已经做出的仲裁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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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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