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婚前由父母赠与的全款住房,婚后增加配偶姓名的话,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配呢?

民事相关
2019-03-19 09:14:2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加名的行为,一般属于对另一方的赠与,可主张平均分割。
  • 您好,可以视为婚前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 加名后就是共同财产,应该平分。
  • 您好,可主张平均分割
  • 1、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2、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以视为个人财产!
  • 增加不动产权人,财产性质发生转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均分割。
  • 你好,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