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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用于公司经营,个人占股10%,公司若出现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债务,个人及家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债权债务
2019-03-10 00:02:02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是有限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如果是有限公司,您只需要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您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具体我们需要更多信息才能作出判断,如果您愿意将详细情况电话我们,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方案。
  • 你好,一般承担有限责任,但若出现财产混同挪用公司资金要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也要看是否是连带保证人。很多细节我不清楚, 你可以电联我,这样交流更清楚方便
  • 我认为 即使公司破产偿还债务没有先后之分的话 你用你的房产做抵押向银行贷款。公司的资金偿还不能的话。银行会申请法院拍买抵押物。你还是存在风险的。。
  • 你好,抵押合同中是你个人签名吗?房产属于你一人所有,你有权抵押处置,你所指的公司经营是指的你个人投资吗?还是家庭共同经营的公司?
  • 您好,要看您的公司性质等,还有是否有财产混同的情况,一般是不涉及家人的财产的,
  • 1、如房产抵押已经登记,则担保成立。 2、签字一方面具有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若内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批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视为成立新的担保合同,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同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如2000年为归还最后日期,你可以过时效为由主张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最终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是否执行房产须综合案件实际情况而定,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 您好,本来公司和个人财产是分开的,您现在拿房屋抵押,若出现无法还清欠款情况,房屋肯定会受波动的
  • 一般不会连带,在出资的范围内连带
  • 你好,抵押的财产会受影响。
  • 您好,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股东承担出资为限的有限责任。请问您所说的公司性质是否是有限责任公司呢?建议来电说明详细情况,以便及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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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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