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离婚生效,离婚时找不到对方,对方并未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现在他父母已知道其所在,我孩子今年16岁,他已离家6年多,我该怎样要求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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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系判决离婚 并且判决中确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只能申请执行进两年的抚养费;若是协议离婚 建议立即向法院起诉 要求对方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到18周岁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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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法院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支付标准,已经申请执行的,可以要求足法院继续执行;当时通过协议离婚的,可以针对抚养权的问题向法院起诉主张。可致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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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起诉离婚,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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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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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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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生效,他需要支付抚养费的话,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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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起诉要抚养费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 就怕过了期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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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