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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交通事故民事案,我借别人车办事,出车祸致车上一人受伤,报警之后原告住院至治愈出院,本来不是什么大事。花了五万多,因我是单亲家庭,住的是廉租房,母亲常年有病严重时生活不能自理,我身患牛皮癣及腰椎病十余年,我一个月二千元工资,本来计划代款刷信用卡还原告,没想到他起诉了我,法院下了传票之后,我多次找法院及我的代理律师要求阅卷,他们都说我不能看原告的卷宗,开庭时让我看,我刚翻了几页法官到让书记员收起来不让看了,然后法官宣布休庭让签字,说是走程序非得签字,开完庭之后我继续找他们要求阅卷,还是徒劳,之后下了判决书,一看判赔二十四万多,光伤残就四项,此时我才听法官说原告在开完庭之后十多天到又去住医院了,一审及二审我都没看上原告的病历等,直到从下传票之后八个多月,后续治疗费下判决书的那天,我才在法院党案室复印上原告一审时的卷宗,原告涉及医院十三家,住院四家医院,病历非常凌乱,不是一个医院一本连着的,没有封页章,住院证出院证没章,有一张诊断书上的医师签名是别人代签的,我去医院证实过,还有一家医院啥也没有,就只有几张治疗小票,却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有好多张白纸发票,超市购物小票,蛋白粉,陶瓷全自动保健壶,十多家大药房外购药及用品,大量购买与原告病情无关及不能长期大量服用的药,还发现有一张看不太清楚字的上面有一个模糊不清的章,上面好像是农村合作医疗,我怀疑原告用过医保,因为他家里有关系,都弄的假单据应付我,因我家庭特别贫困没有钱,原告找人把我母亲的低保从每个月四百六降到四十六,我母亲柱的双拐去找民政局,工作人员骂我母亲嫌不给原告钱,去年十月份法院要执行五千块,说是少一分拘留我,我东拼西凑给了原告,十二月又要执行八万,少一分拘留,让他们每个月扣我部分工资给原告,他们不行拘留了我十五天,出来之后我的病情加重,一个多月没上班,法院每月给我留一千元生活费,不管我母亲,说我不上班还要拘留或判刑

交通事故
2019-02-19 2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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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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