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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2019年2月5日与公司领导沟通,由个人原因不能上班,但沒提前一个月办离职,是突然自离,但2月18日发工资,我未收到工资,在职人员以收到工资,这是什么愿因?我是着急的小周

合同纠纷
2019-07-06 05:41: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公司可以以你没有提前通知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为由主张对你索赔损失赔偿,这个需要你和公司协商,让他们月底前发给你,免得劳动仲裁还更麻烦。
    追问:你好,我咨询过公司的薪酬人员,回复说,自离是没有工资,我该怎样维权?谢谢!
  • 需要你要去交接工作,每个企业可能不同
    追问:你好,我咨询过公司的薪酬人员,回复说,自离是没有工资,我该怎样维权?谢谢!
  • 建议先致电公司财务询问情况!
    追问:我已离开公司,无法联系财务
    解答:,或者询问领导,只有知道什么原因才好给你建议!
    追问:你好,我咨询过公司的薪酬人员,回复说,自离是没有工资,我该怎样维权?谢谢!
    解答:自离没有经济补偿金,但自离前的工资还是要发放的。如果公司不予发放,你可去工作公司所在地街道办寻求帮助,他们会帮你调解,一般调解不成会帮你转劳动监察大队,最后不满意的话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合同法规定,员工自离公司是不发工资的,是属于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自离,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
    1、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均应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赔偿损失与结清工资是不同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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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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