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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 车子被追尾受损(交警判决书为对方全责、我方无责,且肇事方脱保但隐瞒交警)。相关单位协调理赔方式时,对方与我方无共识,因此我方想提起法律起诉,但我方无法取得对方除姓名、联络电话以外的相关个人讯息(向交警提需求但其回覆个人讯息为机密),请问该如何处理,谢谢

交通事故
2019-04-07 04:46:1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想获得什么信息,交通事故认定上有对方身份证号,住址以及联系方式,有这些信息起诉是没有问题的,您还想知道其他问题的话就需要借助律师的帮助了,希望能帮到您。
    追问:谢谢您的回覆,我看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提到对方户籍地址,但是看到起诉书模板都会需要有被告户籍,甚至工作单位资料等,因此想问有什么依据能让交警提供这些资料,谢谢
    解答:您这边要起诉的话是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获取相关资料的,交警一般不会将对方的信息交给个人。
  • 您好,律师有权收集部分信息,您可以委托律师收集信息。具体我们需要更多信息才能作出判断,如果您愿意将详细情况电话我们,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方案。
  • 起诉费败诉方承担 
  • 一般事故认定书上有身份证号啊
  •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主要内容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你可以去交警处理队复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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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