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租客到期三个多月不给房租不租了还把钥匙带走了,人也找不着,电话也不接,信息也不回,打通电话听我是房东还挂我电话也不回我信息,这是还怎么起诉他房门和车库钥匙全都不归还

房产纠纷
2019-02-28 15:39:0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收集好对方的身份信息,并保存好对方拖欠房租、不归还钥匙的相关证据。在此基础上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租金、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具体须结合案情与证据分析。后续若有法律需要,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解除租房合同,同时主张房屋占用期间的租金损失,吴律师。
  •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支付房租和赔偿相应的损失。
  • 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您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你可以起诉他,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追问:谢谢回复,起诉大概需要多少钱啊!
    解答:要看你的诉讼请求来定诉讼费。
  • 你好,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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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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