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2014年去世,由于他生前有债务纠纷,我在继承他遗产后,通过司法途径,法院拍卖了在他名下的房产,之后所得拍卖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但当时由于法院拍卖流程较长,致使我无法在法院判决书所限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偿还债务。之后法院结案后,在芝麻信用中我显示是:风险类型“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已履行”。但是在我近期准备做房屋贷款时,银行由于我的征信问题,拒绝放贷。银行给的答复是由于之前我有债务诉讼问题,可能被他们银行加入了信用黑名单。请问这种情况,并非我个人原因导致债务纠纷,且偿还时间也不是我能决定的情况,致使我失去了良好的征信,我该如何解决?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对我的案件进行销案、或者屏蔽之类的操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