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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2014年去世,由于他生前有债务纠纷,我在继承他遗产后,通过司法途径,法院拍卖了在他名下的房产,之后所得拍卖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但当时由于法院拍卖流程较长,致使我无法在法院判决书所限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偿还债务。之后法院结案后,在芝麻信用中我显示是:风险类型“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已履行”。但是在我近期准备做房屋贷款时,银行由于我的征信问题,拒绝放贷。银行给的答复是由于之前我有债务诉讼问题,可能被他们银行加入了信用黑名单。请问这种情况,并非我个人原因导致债务纠纷,且偿还时间也不是我能决定的情况,致使我失去了良好的征信,我该如何解决?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对我的案件进行销案、或者屏蔽之类的操作?

房产纠纷
2019-02-22 10:47: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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