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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甲公司以书面合同形式委托乙公司一个项目,乙公司将该项目口头委托给实际就职于丙公司的老王。老王是小李和小张的领导,指派小李和小张以私活形式完成该项目,与丙公司无关。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及时付款,老王口头承诺小李和小张项目完结后他再给提成。现项目完成后,老王从乙公司取得报酬,但拒绝支付小李和小张提成,并且在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老王未给小李和小张任何报酬。现小李该如何主张自己的应得?如果起诉,是否可以将乙公司和老王一同作为被告?

其它综合
2019-02-20 21:19:33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老王是口头指派小李和小张,无合同,该怎么办?
  • 您好,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存在争议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可委托律师处理 。
    追问:老王指派小李和小张是口头指派,无合同
  • 对于口头承诺是否有书面证据或者证人,如果起诉,被告应只有老王,属于老王与两位员工之间的合同纠纷,与乙公司无关
  •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建议及时诉讼解决
  • 您好,请问老王是否是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起诉老王,乙公司并不是适格的被告。
    追问:老王是丙公司中层,小李小张是丙公司员工。如果项目还没有完成,小李和小张掌握项目成果,以项目成果和资料为筹码要求老王付钱,是否可行?不存在违法吧?是否属于行使留置权?
    追问:老王是丙公司中层,小李小张是丙公司员工。如果项目还没有完成,小李和小张掌握项目成果,以项目成果和资料为筹码要求老王付钱,是否可行?不存在违法吧?是否属于行使留置权?
    解答:可以要求对方付钱,但并不属于留置权。
  • 可以列为共同被告
  • 您好,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 最好能带上相关书面材料面谈。
  • 您好,可以起诉老王,要求支付相应的报酬。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 好的,您是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直接拨打电话沟通
  • 小李只与老王形成雇佣关系,所以只能告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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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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