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17年1月份入股对方的早教中心,在17年11月份因房租涨幅过大,协议退股,按照协议,对方在18年4月份,支付我4万,18年11月份,支付我4万,其余的3.7万以及经营期间我垫付的5万元,应在19年5月结清,但是目前对方在18年12月份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鼓楼区检察院起诉了,我想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还钱,可否?另该案件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等费用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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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是你的权利,处理基本按你们间的合伙协议处理;在刑事责任未确定的情况下按先刑后民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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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起诉对方,但您属于民事诉讼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案件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需要根据案件的标的额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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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对方,但是开放估计比较麻烦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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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还款,诉讼费和保全费是法院收的,律师费不同的律师报价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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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