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组织的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显失公平公正,不是当事人的真实心愿。对公安交警责任认书背离車辆全责,負责全部治疗费。还强加受害方至此放弃索赔权利,不再找保险公司。此调解协定保险公司未加盖公章,其组织人员也不签名章正。我认走此调解协议书无效。也不具有调解的基本要素,特提律师依法认定,希即回复!谢 2019215
-
没有保险公司盖章和解协议本身不产生法律效力。
-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追问:其交通事故的赔偿法律規定由保险公你司强制保险項赔出,保险公司组织的调解就是自家为自家,好比检法官为自家办案,这为法律禁止的。凡与其有关系都有回避規定,若乘关系介入。凡检举查出。必严肃处理。为此,保险公司自家为自家的调解是独犯法律的。其调解书当然无效。你律师再帮评价好吗?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