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交了三个月社保已怀孕6个月了有生育补贴吗

民事相关
2019-07-01 21:51: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那还要有交生育险才行。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生育时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政策各地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以确认。
  •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相关信息名词解释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社保补贴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程序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
  • 不交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少交是指用人单位虽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其缴费数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迟交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只为劳动者缴纳了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所以,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发,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属于国家征收范畴,是行政而非司法,由此产生的争议当然属于行政争议。现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已明确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征收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责,如《劳动法》第100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均有相关规定。
  • 一、生育险生育津贴简介:
      1、所谓生育保险:
      生育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2、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三、报销流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领时间和支付标准: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5、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