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十级工伤,现在离职了!公司说现在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伤残补助由保险公司赔付!而且要两个月才能赔下来!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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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以北京市为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 标准为解除劳动关系时5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 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 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 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1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1个月 六级25个月 七级21个月 八级15个月 九级11个月 十级5个月。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 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 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1% 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1%。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 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扩展资料:部分城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补偿标准天津市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1个月。五级伤残为31个月 六级伤残为25个月 七级伤残为21个月 八级伤残为15个月 九级伤残为11个月 十级伤残为5个月。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 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1%以上的部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上海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 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 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 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 分别为3个月。重庆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其中五级12个月 六级11个月 七级8个月 八级6个月 九级4个月 十级2个月。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 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 按15年计算。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 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其中七级15 个月 八级12个月 九级9个月 十级6个月。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1年以上(含11年)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1年的 按91%支付 以此类推 每减少1年递减1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 按全额的11%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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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就业是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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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向社保机构申报工伤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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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