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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家庭变故导致欠银行信用卡本利和计12万元左右,半年后银行起诉累计欠款15万,我变故期间有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银行不予考虑。对于12万我承认,并没有恶意欠款,在申请分期还款的同时尽能力的还款,但起诉15万不认可,法院有15天答辩,我这个答辩怎么写合适?据了解银行贷款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我能否以这个计算利息进行答辩?

债权债务
2019-02-19 19:44: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利息是否合理,取决于你们合同的约定,只要不超过年息24%,都是合法的。
  • 你好,要根据你手上的材料来看答辩意见如何起草。
    追问: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诉求存在高利贷情形,迟延利息6个月内将本利合提高了23494.39元,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借贷年利率24%,法院不应支持被答辩人该诉求。
    答辩人从2018年7月至今仍持续还款,利息本金合计欠款按上述《规定》中年利率24%(月利率为24%/12=2%)计算如下:
    日期 本金 还款 欠款 月利率 利息
    2018年7月 118,146.15 1,000.00 117,146.15 2% 2,342.92
    2018年8月 117,146.15 1,000.00 116,146.15 2% 2,322.92
    2018年9月 116,146.15 1,000.00 115,146.15 2% 2,302.92
    2018年10月 115,146.15 1,092.43 114,053.72 2% 2,281.07
    2018年11月 114,053.72 1,200.00 112,853.72 2% 2,257.07
    2018年12月 112,853.72 904.00 111,949.72 2% 2,238.99
    2019年1月 111,949.72 1,050.00 110,899.72 2% 2,217.99
    2019年2月 110,899.72 1,500.00 109,399.72 2% 2,187.99
    合计欠款 109399.72 18,151.90
    答辩人目前仍欠本利合计为109399.72元+18151.90元=127551.62元。
    答辩人因2018年1月15日家庭变故无法一次性偿还该贷款业务,并非恶意不还款,同时在2018年1月17日起至2018年5月期间,不断与中信银行客服中心联系要求申请分期付款,客服中心称已上报总部请保持电话畅通,后期确有中信工作人员与之联系称答辩人要求分期太长不予考虑。
    现答辩人仍请求被答辩人分期偿还该贷款业务,请贵院给予答辩人公正合法的审理。
    这是我自己写的,麻烦律师帮我看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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