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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发生交通事故,把我人和车都创伤,膝关节肿胀疼痛,肇事司机要私了要我撤案,撤了案后,他也没给我一分钱,摩托车也没给修,花点检查费,买一盒消炎药 ,共不到200元钱,头都没回跑了,再打电话不接,因疼痛严重过自己做了核磁共振检查,结果膝关节损伤和半月板损伤,积液。找交警报案,交警做了笔录,说我俩各50大板一人一半。到现在快一年了,还没给解决,还没给责任认定书,说肇事司机不到场出不了责任认定书。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2-19 14:49: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你好,重新报案看你有现场证据没?有的话要求出认定书。无法确认现场不到场是无法出认定书,你先治疗吧!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你被对方撞伤的这一个事实,然后再提起相关的程序
  • 您好,咨询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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