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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出借人和借款人由我介绍。出借人不要借款人欠条而是给我,又让我写了欠条。出于朋友关系就写了借条。但是钱是出借人亲手交给借款人的。现将我起诉。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3-08 11:35:4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以款项交付为合同生效,你需要证明。
  • 关系复杂,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 您好,积极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 您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 你好: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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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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