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上显示有社保补助金额,但未交社保,能申请劳动仲裁未给交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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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 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偿回答:没上社保的公司全责 即便是劳动仲裁也是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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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以上都需要复印件).参保人员照片.到社保登记窗口办理新开户登记.
新开户后发给社保登记证.和
计算每月应缴金额.
缴费.
由企业填写手册,由社保复核.
医疗卡三个月后发放,发给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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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按照这一规定,用人单位未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责任是非常大的,除了要补缴未缴、少缴的社保费以外,罚款数额也非常大。
6.《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责任相对减少,只要用人单位及时补缴,滞纳金的责任不算很重。但相对于正常缴费来说,仍然是“不菲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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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劳动纠纷,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有如下步骤:
1、确定劳动仲裁委员会。首先需要确认自己公司的办公地址,然后在地图上搜索办公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
2、整理材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3、提交资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就可以去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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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