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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甲方和供应商公司乙方就往期的货物质量和造成的损失产生争议,甲乙双方截至最后一次交易前总成交金额约为300万,由于目前甲方还有部分未付货款约30万,甲方大小客人丢了三四个,至今没有再次合作。甲方主张拒付余款,乙方认为扣除的损失部分过大,提交资料给法院,冻结了我公司的账户。请问:甲方是否可以应诉要求乙方承担由于货物质量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赔偿。

合同纠纷
2019-02-19 11:45:1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能主张全部损失需要看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也需要结合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对方已经起诉,建议贵公司还是要重视并做好方略进行应诉和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提起反诉,否则可能会承担缺席判决的不利后果。
  • 申请对货物做鉴定,若经鉴定确实有质量问题,可以主张损失及赔偿。
  • 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肯定得应诉了,如果双方觉得对账数额有异议的话,要乙方承担质量责任的话需要提出反诉同时提供证据
    追问:因为品质问题一直有纠纷,也没处理及时,乙方有亲自去了我们客户的仓库,查验货物,并清理了库存数据。其他客户的都有视频投诉。我们应诉还要什么些什么资料呢
    解答:双方对产品质量是否有量化要求?当时送货收货时候是否有签署单据注明对质量有争议?或者有争议后是否有发函告知对方进行协商的证据?具体是什么产品
  •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 可以,要提起反诉主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 你们可以反诉质量问题并主张损失
  • 可以应诉,在15日内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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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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