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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份同学借我一万元,没有打借条,说一年还我,到现在还不还,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2-18 12:58: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应当想办法收集借款证据 以备起诉使用。录音可以做证据 可以提起诉讼。一借给别人钱不还且没借条 对方的非善意欠债的 应对的方法就是取证 应按以下方法处理:1银行汇款凭证。如果借款是银行汇款 最有利的证据就是银行汇款凭证 应当保存好这个证据。2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借钱后 几次口头催款无果 就可以用短信方式 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 这个就是证据。3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 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 随后刻录光盘保存。4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寻找借钱时 是否有人看到 提供证人和证言。扩展资料:1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2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3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 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4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 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5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应当出具收据 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 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6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 应当辨别真伪 审查确定其效力。7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 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需要在法庭出示的 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8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9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 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 必须附有中文译本。11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 应当辨别真伪 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 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11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 不能作证。
  • 你好,你是转账给他还是现金给他?
  • 如果有转账记录,同样可以起诉。
  •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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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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