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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书证,证据怎么样才算是属实

刑事案件
2019-02-17 21:56:1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 经人民法院许可 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不能作证。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 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 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 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 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 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 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 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 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 证明鉴定人身份。
    也就是说你所要证明的事实,所陈述的事实与否,都要有东西来证明,比如,借款有借条,协议有合同,谈话有证人在场等,要有有力的证明能让这些曾经的事实在现在的情况下再现,并且有说服力,能够让人相信,就这些而已我们是学法学的,希望你能够满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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