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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一下,我有一个四个月大的儿子,吃奶粉,如果想离婚的话孩子是不是一定能判给我啊,我是孩子妈妈

民事相关
2019-04-09 14:30:1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情况只要有利于孩子的抚养和受教育都可以争取。 
  • 婚姻大事,建议慎重考虑。2周岁以下一般随女方。
  • 两周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意见如下: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可以协商解决 
  •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律上倾向于由母亲抚养,此外还需要考虑女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等是否适合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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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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