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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80岁了,房子在小儿子的哄骗下以房屋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了他,现在他不赡养老人,我想把我奶奶送到敬老院,需要经过他的同意么,我爸是大儿子,可以只要一方同意么?我奶奶身故后公司会给一笔丧葬费,这比钱她想留给我,可以以立遗嘱或者公证的形式把这笔钱留给我么

刑事行政
2019-03-04 01:47: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小儿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价款。是否需要小儿子同意,建议咨询敬老院。另外,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范围,遗嘱无法处分。
  •   1、赡养老人主要是道义上的责任,不赡养老人的,是道德极为败坏,被社会主流价值观所不齿的。  2、同时,法律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利益,规定了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对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给予必要的制裁。同时,在老人去世后的遗产分配中,对不赡养老人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给予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 要不回来了 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 已经过户给儿子 登记到了你儿子名下 产权已经转移了。
  • 你好,可以写份遗嘱去公证
  • 你奶奶可以起诉要求小儿子支付房款或者解除合同(要看具体的事实情况),你奶奶的财产可以自由处分,可以立遗嘱留给你
  • 根据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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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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