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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物权的是政府,可以行政诉讼吗?

行政纠纷
2019-02-17 18:05: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第一 提问者应该先了解法院的受案范围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 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 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二 提问者应该了解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 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
    (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
    (九)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 可以的,具体情况怎么样?
  • 可以起诉。
  • 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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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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