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准备离婚,男方在外欠下债务(女方不知用途),且债务未用于家庭。现男方准备起诉离婚并平分债务和家产,请问债务会由谁承担?家产有一房目前在供,有一已全款购买房产,法院会将房产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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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部分,如果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你未在借条等凭证上签字,你无需承担偿还责任。房产部分情况比较复杂,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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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房产取得时间以及登记情况,以及债务的证据情况如何
追问:房产均为婚后购买。如果离婚,男方所欠债务,女方不知男方欠的债用于何处(未用于家庭),是否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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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外债没用于共同生活,由男方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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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房产取得时间以及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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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的规定,夫妻一方借款只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直接借款一方就要对该债务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具有如下特征:1、所负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是责任承担的基础。只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或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分享利益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2、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夫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履行同一给付利益。3、夫妻任何一方完全清偿后,可以使另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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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法院一般是不处理债务问题的,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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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