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2016年车祸去世,经法院判决责任人赔偿41万,扣除垫付医药款后还应支付36万多给我姐夫、侄儿和我母亲,其中有4万5千元是我母亲的生活费,责任人用一套70平米左右的按揭房顶债,由于过户给我姐夫名下后未满二年,所以房子未处理,钱是一分钱没有给我母亲,母亲今年中90岁,没有工作,没有养老金,所以法院才判了生活费,现在母亲住院需要钱,我侄儿不理,姐姐不给,叫我去法院打官司,明知道我在重庆,他们在成都,老母亲需要人照顾我现在去不了,我想请教一下能否在重庆起诉他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