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同事,她跟老公已经离婚了,当初没离婚之前,我这个同事和他前夫买房子,我这个同事的娘家也出了一半首付的钱,然后是她婆婆拿所有的钱去交的首付,房产证是写的她跟她前夫的名字。然而她婆婆把这个交首付的钱视为借给她的,逼着她写了一个欠条,但是没有公证。去年她俩离的婚,然后现在她婆婆那边要起诉他前夫和她,起诉的原因是民间借贷,她婆婆那边说要起诉她还钱,但是我这个同事没有收到这笔钱的任何记录,是交首付的钱从她婆婆那边与房地产进行的交易,她本人表示没有收到这笔钱。现在已经快要开庭,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话,会是什么结果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