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三个人的合伙公司,总投资30W,我投资14W,其他两位分别投资10W和6W,现在刚出资完,他们要求之后所做的项目,要拿出所做项目公司利润的40%给参与项目的股东,剩余的60%留给公司,用以支出公司的经营成本(包括房租,水电,人员成本等),除去这些再有剩余才是股东分红,如来年运营费用不够,再按股份占比追加投资,这样合理吗?,协议章程里有写,甲乙丙三方按其股份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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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你们公司股东之间协议,但是不能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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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入股合同的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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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