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土地调换协议效力的事情。我家与林家于2008年12月9日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后几天林家提出欲将房屋的土地与另一处土地调换,我爸口头上同意了,但现在不记得当时是否签署土地调换协议(也不记得是否盖了手印)。今年房屋拆迁,土地调换协议的真假和效力涉及了安置房的赔偿问题(我家出售的房屋是在已经破败的老房子附近修的)。我家并未有任何关于土地调换的协议书,前几月,林家突然提出说双方已经签署了土地调换协议,并拿出一份土地调换协议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显示双方已签字盖手印,林家还说如果有怀疑可以去验证手印的真假。我爸看着协议书复印件,很确定上面甲方签字处的签名不是自己签的,笔迹不符,但已过去十年,不记得手印是不是自己盖的。我想请问,如果手印是我爸自己盖的,但是签字不是我爸签的,这份土地调换协议还有效吗?(协议书最后注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组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但我家没有相关协议书,他们拿出的协议书也只是复印件,原件只有一份,在镇上相关领导机构处。另外,协议最后有甲乙双方组长及代表村民的签字手印,很明显,有一些名字是同一个人写的,手印不确定是不是代表村民本人所盖)

征地拆迁
2019-02-17 08:24: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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