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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签了购房合同,但现在不想卖了,必须要交违约金吗?

其它综合
2020-02-09 07:11: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按合同约定办 。
    追问:我是背着我老公卖的,他不知道,现在要过户,他不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连结婚证都拿走了,这种情况我算违约吗?
    解答:是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法律对买卖合同违约金一般没有明确的比例规定,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买卖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在实践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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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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