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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7年结婚是外地的,有一个孩子,之后因感情不和,我外出打工再也没有回去过,11年经人介绍认识一个男的,之后就同居了,还摆了酒席,没有领证,有两个孩子,到一五年感情破裂,女儿一直是我在抚养,他没有给过抚养费,也没打电话问过孩子,儿子一岁多的时候给他奶奶带了,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和他谈过一次,我说我可以为了孩子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他没同意,我一气之下就在网上发了征婚,和另一个男的领证了,还带着女儿一起生活,一八年的时候也和外地的那个离婚了,今年过年的时候他来接女儿回家过年,过完年他知道我结婚了,就把两个孩子都带走去外地打工了,我这样算是重婚吗?我可以要回我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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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7 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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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