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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房子是老公的爸爸留下的,我们结婚了二十年,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我也可以要居住权吗

民事相关
2019-03-25 20:03: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是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 法律也没有此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 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如工资奖金 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 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 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 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 股权转为了货币 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 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 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 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 离婚时 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 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不可以,应该平均分配,电话我哦维护您最大利益。
  • 你好,可以申请,但是一般不太可能提供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这个是没有权限的。
  • 是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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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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