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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32年的姐姐,户口早已经迁出去了,现在老家村里土地被征用,姐姐还有权利回来平分征地补偿款吗?(以前的土地是姐姐参与分的)。

婚姻家庭
2019-02-16 19:50: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姐姐作为子女 对你父亲的财产有继承权 可以要求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第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需要根据拆迁政策等综合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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