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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8年 11月10日提交的辞职申请,按理说到12月10日正式离职,公司以年前不给办理为由不允许辞职,我干到2019年1月7日,因媳妇身体不舒服实在是无法继续工作,请假又不准,只有旷工,临近过年公司又出台文件说是年前提前离职年后未准时开工的,一律辞退,去找公司领导不给办理辞职手续,并且欠我11月12月两个月和2019年1月份前几天的工资不给,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2-16 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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