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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五十万的三者险,请问开车撞人后,保险公司不赔偿的部分,是应该由我承担吗?

交通事故
2019-08-10 13:02: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追问:这些我都知道,当时我认了全责,但是保险公司有些费用不赔偿或者赔偿一部分,我就想问保险不赔的部分,如果家属要我赔偿,我应该赔偿吗?法律有这样的条款吗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所以,撞人了保险出钱还是先垫付这一问题需要视情况而定。对于肇事车辆已经参加第三方强制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支付不超过保额的金额,
  • 1、及时打电话报警,同时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
    2、交警认定责任,保险公司的人来勘察定损(如果是人伤就要等治疗结束看费用)
    3、受伤的人去医院治疗
    4、治疗结束提供医疗费用的发票,各种检查清单,住院出院证明,如果需要误工费还要有收入证明,将这些提供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更具责任按比例理赔。
  • 首先,事故责任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使用交警大队名义委托)。再计算赔偿金额。根据法律法规赔偿的主要项目是: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偿金,交通费,鉴定费,营养费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按照户口类型区分,农业非农业差异很大。这是赔偿款的大头。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交警大队可以查询肇事司机及车辆所有者身份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交强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由司机和车辆所有人连带赔偿。赔偿比例按照责任认定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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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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