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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汽车租赁合同期限15年8月18到17年8月18日,甲方16年2月3日晚违约收回乙方车辆, 乙方15年9月29日滴滴专车提现522元。 乙方15年10月6日滴滴专车提现 892元,这2个月平均收入707元。 但乙方实际用车时间是5.5个月。 求问:1.乙方18.5个月直接损失是13080元(13080=707元乘以18.5个月)还是4754元(4754元=257元乘以18.5个月)? 求问2. 乙方平均收入是按照5.5个月计算还是2个月计算之后的平均结果? 求问3. 乙方主张甲方双倍返还定金36000元和18.5个月直接损失吗?此2项可以同时主张吗? 求问4.甲方赔偿乙方诉讼费,餐旅费,律师费。 求问5. 上述4项可以同时主张吗? 有哪些可以同时主张甲方赔偿? 甲方以乙方欠租金为收回小车的理由,实际上乙方不欠甲方租金。

合同纠纷
2019-02-14 15:13: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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