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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们是城市挂户口的,想迁户口回去农村,挂户口那边派出所同意叫我们迁回去农村,但是公安局不批,现在私底下有一些人叫花点钱就可以解决了。应该如何做呢

婚姻家庭
2019-02-14 12:20: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等) 并且迁入地的集体及户同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的 可以迁入;2但是户口迁入后 不会改变当事人的“非农业户口”性质 不属于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 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领取迁移证件 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 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 学校的录取证明 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 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 城市在三日以内 农村在十日以内 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缴销迁移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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