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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问题。是这样的,我的车抛锚坏了动不了,我就打了双跳在后面放了警示牌,被后面的车把警示牌撞坏我就拦住了他车,对方下来态度蛮横我看他两眼发红疑似酒驾,我就报警了在我接到交警给我打电话的瞬间对方跑了。我想问这算不算肇事逃逸谢谢!

交通事故
2019-08-08 07:05: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
    《解释》中“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指的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 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 但情节轻微 或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无人员伤亡无重大财产损失等 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 行为人若主观上认为后果严重 自己已构成犯罪 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 不应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为刑法仅处罚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对于客观上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或威胁的行为 不宜以刑法的方法定罪处罚。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为主观目的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 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 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 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应当负全部责任。这说明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即交通肇事行为产生以下五方面的行政义务:一停车义务;二保护现场;三抢救伤者和财产;四报警;五听候处理。这五种义务属于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义务。其中抢救伤者和财产亦是刑事义务。《解释》中“为逃避法律追究”是行为人逃逸行为的主观目的 法律追究不仅包括刑事法律追究 也应包括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 即包括:⑴民事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义务;⑵五项行政义务;⑶抢救伤者和财产的刑事义务。所以交通运输肇事后 行为人负有上述三类义务 为逃避任何一类义务 在主观上都具备了应受刑法加重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都是逃避法律追究。
    3 行为人有逃跑行为。
    什么是逃跑 词义是为躲避不利于自己的环境或事物而离开②。在这里认为应界定为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 在人身未受到控制时 为逃避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而使自己的人身不受被害人及其亲属群众事故处理人员控制而离开的行为。要与脱逃区别开来。脱逃词义是脱身逃走③。在刑法意义上 构成脱逃罪的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逃跑的或在押解途中逃跑④。所以脱逃首先要有人身受到有效控制后而脱离。逃跑是人身尚未受到有效控制而逃跑。如果行为人交通肇事后 已被事故处理机关采取关押或押解途中而脱逃 对行为人的脱逃行为 应认定为脱逃罪 另行定罪处罚 而不是以交通运输肇事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
    4“逃跑”的时间地点条件。
    依据《解释》规定逃跑的时间是在发生交通肇事后。那么如何理解“在发生交通肇事后”。这个时间段应界定为在事故发生后的当时至行为人被事故处理机关关押或押解途中前的这段时间。行为人在这个时间段逃跑的 属于《解释》规定的“逃跑”行为 在被关押或押解途中脱逃的 属脱逃罪 而非定本罪。逃跑的地点 并不限于当场。行为人在被事故处理机关带去谈话尚未采取关押措施时 趁人不背离开的 仍应认定为《解释》中的逃跑。
    追问:您好!谢谢回复,那对方要有行政处罚吗?
  •   判断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等《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   怎样才算交通肇事逃逸行为。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大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交通肇事中只有发生重大事故,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一般说来,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大致分为3类:犯罪情节一般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犯罪情节一般的,通常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或者是1人以上重伤过,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或者是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额较大,起点在3万元到6万元之间的。因这些犯罪情节较轻,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肇事后逃逸就是肇事者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这是一种特别恶劣的情节。至于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人身和财产直接损失额,起点在6万元到10万元之间;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这些属于影响更加恶劣的情节,一般会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逃逸致人死亡在社会中造成的影响特别恶劣,被害人长因肇事者逃离现场而无法得到及时抢救导致死亡,这是最恶劣的情节,应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 这种情况应该算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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