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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问一下,我女儿现在两岁零二个月了,自从我老婆老跟我提离婚我不答应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她和她父母把我小孩子私自带走了,半年以来她们一家以各种理由不让我见我小孩,我实在没办法容忍这种现状。我也试过想抢回去,但是我又不想把事情恶化下去,闹得不可收拾,这样对两个家庭和孩子的身心健康也不好,一直担心家散了担心小孩子从此没有完整家庭,一直都忍受着,但是我老婆一直都跟我闹离婚,说我没什么本事,挣的钱不够她花,经常为钱的事情跟我吵架闹矛盾,就连我岳父岳母都帮着她女儿来找我吵架甚至发生肢体冲突,我实在是没办法容忍她们不让我见我的女儿,平常我也经常去看我小孩子,可每次都被她们一家人拒之门外,可最近她们一家人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的搬离了以前的住所,我无法联系上,现在我女儿已经两岁多了,如果我请律师代理帮我争取小孩子的抚养权并离婚,我争取小孩回来的可能性有多大?我家庭条件是:我自己在单位上班,一个月收入大概在6500元左右我爸妈都到了退休的年龄了,目前也还在上班。我老婆之前的条件是打工每月3000元左右收入,女方家现在还有外公外婆健在,我岳父岳母大人现在年龄快50岁了相比我父母要年轻些,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上诉到法庭争取回小孩的抚养权可能性大吗?望律师给出好的建议谢谢!!

民事相关
2019-02-17 19:40:1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们还没有离婚是吗?因为女儿年纪很小,你如果想要抚养权的话必须拿出比您老婆更优秀的条件,小孩子之前是谁在带?您是否能够提供给她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你抚养她更有利于成长,这些都是相当重要的。 
  • 有很大机会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于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首先由夫妻协商确定。这是因为,作为孩子的父母,夫妻双方都应当从对孩子有利的角度出发,通过积极地协商和考虑,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 是这样的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仅仅要考虑经济方面 孩子首先是女孩 跟父亲的话是否会有不便 且 孩子的意愿也是要考虑的 w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
  •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离婚事宜。
  • 像你这种情况,争取抚养权的概率对半开吧,主要问题是现在对方躲着你,你相见孩子都不知道去哪里,所以你要起诉,法院会通知对方应诉留下新的联系方式,你才能见到你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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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